第一条 为激励公司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钻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永利3044集团官网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公司党委书记、经理任主任委员,公司相关领导、硕导组组长、学科办工作人员、研究生辅导员、2024级和2025级研究生各班班长任委员,负责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四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公司2024级和2025级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第五条 当年已毕业离校和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 究生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第六条 具备相应资格的员工应在规定的申请时限内向公司提交申请材料,提供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其申请资格并按相应规定作严肃处理。
第七条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第八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公司分配给公司的名额,按照申请参评员工2025-2026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实行等额评选推荐。(如果综合测评分数保留两位小数后出现相同,则依次按照综合测评中课程成绩/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社会工作分值从大到小排序,直到确定排名)。
第九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六)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十条 研究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该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在参评学年度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在参评学年度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三)在参评学年度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四)在参评学年度公共必修课、专业课考核不及格(合格)者;
(五)未经公司同意未缴清学费者。
第十一条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员工名单后,应在公司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员工资助中心报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第十二条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员工,可在公司公示期间向公司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员工对公司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公司公示期间向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十三条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的工作安排按时报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永利3044集团官网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司原有或其他有关文件规定同时废止。本办法与国家及省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及省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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